“君子一言,驷马难追”人民法院会支持吗?
来源:刘志汉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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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概况:
老张晨练时,在居住的小区的绿化带里捡到了一个公文包,打开后发现内有现金8000多元以及票据、合同等文件。老张在晚间电视台播放的寻物启事,得知捡到的那个包正是失主余某某丢失的公文包,余某某在寻物启事称谁将他丢失的公文包归还,则愿意支付1万元酬金以表谢意。于是老张的孙子小张于次日就将公文包及包内的物品,送到电视台当面交还给失主余某某,但是失主余某某只是口头表示谢意,不愿支付酬金,此时小张不答应,双方协商不成,小张夺回了准备归还失主余某某的公文包不愿归还。结果余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老张归还他丢失的公文包。人民法院支持了余某某的诉求,小张不服于是以老张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余某某,要求支付其承诺的1万元酬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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